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徐宜可 张许良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和农村农业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部分,强调要“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当前,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巨大成就,但在政策完善、资金支持、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建设目标还有不小差距。基于此,课题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为促进农村现代化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一、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焦作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标准扎实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2021年起,焦作市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地净、水清、村美、人和”美丽乡村。通过创建“五星”党支部、“四美乡村”“五美庭院”等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焦作市获得“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先进市”称号。
(一)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焦作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有效改善了乡村面貌,为广大农村居民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极大地提高了村民的幸福感。截止2022年底,全市1255个村已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规划编制率91.9%;全市实现道路硬化的建制村占比达到10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 31.3%;全市85%的村庄建立了垃圾收运处机制;村卫生室、安全饮水、4G网络、健身器材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广大农村基本摆脱了脏、乱、差的局面,村容村貌明显改观。
(二)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
全市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运营机制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41.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4.3%,治理空心宅院2.7万座,建成171个“四美乡村”、6个省级“美丽小镇”、34937个“五美庭院”。以修武“乡村美学”为代表的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带动了当地旅游业和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焦作市乡村整体环境明显改善,田园风光效果逐步显现,涌现出陈家沟太极小镇、老家莫沟、云上的院子等一批享誉国内外的特色小镇、美丽乡村。
(三)乡村建设行动立竿见影
从2021年开始,焦作市把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全市持续开展农村住宅专项清理整治,789个村实施了荒芜宅基地整治,1578个村建有文化活动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以焦作山水、太极、怀药等地域文化特色为依托,加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建设,实现挂牌传统村落51个;累计创建6782公里“四好农村路”,荣获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先进市、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
二、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人居环境支持系统发展不足
一是经济发展增长放缓,经济规模总量不高。近年来,受国内外形势影响,焦作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传统产业支撑力有所下降,战略性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有力支撑。二是农村基础建设先天不足。受城乡二元体制影响,长期以来对农村社会建设力度不够,城乡差距较大。焦作山区占总面积的20%左右,山区农村自然条件较差,目前仍有部分村庄存在出行困难、居住条件简陋、农业人口收入较低、农村集体经济孱弱等问题。三是区域间的基础条件相差很大,人居环境治理很不均衡。焦作市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等多集中在平原地区和重点开发的旅游地区,而偏远山区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相对较为滞后。
(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有限
目前,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主要靠政府,投资主体单一。焦作市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财政也面临较大困难,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有限。县乡财政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也差距较大,致使一些村庄的基础设施还不完备。据调查,经过近5年的农村环境整治,焦作市共累计投入资金43亿元,主要多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焦作市有1826个自然村,点多面广,加上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目前还有15%的村庄未建立垃圾处理场,垃圾无法集中堆放和及时处理,农村脏乱差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仅有41.4%,排水设备也不够完善,所污水乱排的现象己非常严重;10%的村没有公共休闲娱乐场所,仍有将近500户危房未改造,围墙围栏、垃圾处理设施还不完备等等。那些发展相对迅速、人居环境治理较好的村庄,却由于道路、排水沟、自来水管网及垃圾转运车、垃圾处理场等都需要后期维护与保养资金,地方在环境基础设施上已经投入大量资金,无力承担日常运营维护费用。
(三)村民积极性不高,公众参与不足
首先是多数村民对人居环境建设关注度不够。受传统生活习惯影响,村民对卫生、生态环保了解不多,虽然渴望自己生活质量有所改善和提高,但对人居环境治理相关政策并不十分理解。其次是缺乏公众参与的平台和载体。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整体的治理方案、措施和施工计划都是由政府组织或上级文件通知,农村内部的治理多是村委会讨论或直接按上级要求执行,缺少必要的征求意见和论证程序。从调查情况来看,村民整体参与效果不容乐观,修武县农村常住人口仅占1/8,村民缺乏有效的参与途径,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机制有待完善
首先,农村生态治理设施的运营机制缺失。近年来,政府为农村配备了一些污水处理、节能灌溉等生态治理的设备和设施,但农村既没有运营组织,也无管理经费,导致这些设备没有发挥应有的功效。一方面是地方政府没有配套资金的支持,农村集体也无力支付保养维护的费用;另一方面是政府的投入大多都是一次性投资,没有充分考虑运营机制,只是暂时采取的应付策略。其次,农村生态治理的评估与监督机制还没形成。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才刚刚开始,各地也都在结合实际进行有益探索,并未从根本上建立起运行的长效机制。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评估机制和监督机制虽然已提上日程,但距离“评估——监督——反馈——完善”的运行机制仍存在较大差距。第三,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政府、各局委及基层政府都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各基层村镇纷纷实施“五好庭院”“最美村庄”“清扫风暴”等活动,但彼此之间缺乏相应的协调和共同推进机制,在工作协调方面未形成相对稳定的工作机制。
三、焦作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基层党建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引领基层各类组织自觉贯彻党的主张,确保基层治理正确方向。从焦作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践来看,无论是行政执行还是为民服务,无论是议事协商还是应急管理,都需要发挥好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五星党支部”建设为契机,抓紧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二是加大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同时加强培训,培育一批能力强、观念新、有情怀、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的乡村能人,为乡村振兴引路带头;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引导和支持乡贤、退伍军人、大学生、企业家、专家学者、规划师、建筑师、技能人才为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出谋划策、投资兴业。三是要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农村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党员帮扶、组织宣传和党员激励等形式,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身示范,提高党组织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影响力。
(二)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焦作市一千多个农村中,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多数村庄年收入未超过10万元,严重影响村集体为本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农村集体经济的落后,不仅体现在村庄道路、环境绿化、污染处理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而且也影响村民的经济收入和幸福程度。一是要积极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要改变村集体传统的经营方式,积极盘活用活村集体资源,鼓励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加快农村土地的流转,争取土地收益最大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等多种方式,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需求。二是实行最优惠的产业政策帮扶。对村集体经济项目,尤其对提高本地农民收入贡献比较大的农业龙头企业、各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其使用土地时可适当放宽土地政策,对其提供的种植技术、农产品信息、劳务输出、场地租赁获得的收益,可暂时免征所得税,以鼓励其发展。三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加大农业的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国内知名的农业企业把好的农业项目建设落户焦作,并依托该项目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形成产业链条,提高整个焦作农业经济的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建立多元资金投入机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必须创新投融资机制,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市、县两级政府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支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县级财政要统筹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设计好公益项目,吸引民营企业、先富群体、能人乡贤等各方力量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四)实现技术与模式的创新
一是加快推广应用已有技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已有一些有效且较为成熟的技术,因此需要加快其推广的速度,以服务及应用于更广阔的范围。除此之外,一些成熟的技术,例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技术可应用到其他的相关领域,以充分发挥其污水治理的作用。二是加快研发新技术。科研人员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断地研发出适用于农村实际的科研成果,通过不断地尝试以提升技术的区域适用性,从而保障整治的效果。三是提高整合相关技术的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技术具有显著的特点,充分体现在其综合性方面,如若将相关的技术加以整合,将显著提高整治的效率,使科学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五)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机制
一是建立环保设施运营机制。在实施之初,建议政府负责相应设施的运营与维护,然后再逐步过渡到具有专业运营能力的第三方。二是建立评估与监督机制。采取第三方参与模式,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评估与监督机制,对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治理效果、满意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以寻求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途径与措施。三是建立有效的农村居民参与机制。通过提高农村居民的认知水平,使他们逐步产生相应的责任意识,进而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与意识,使其积极、主动、全面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全过程。